星巴克飲料券$100(10張)   星巴克飲料券$100(10張)   星巴克飲料券$100(10張)

星巴克飲料券$100(10張)


1000

每本10張


激勵夥伴、商務贈禮、朋友問候、家人歡聚或是為自己創造一份日常小確幸,星巴克飲料券是你送禮的好選擇!


即日起 至 2024年4月30日止,單筆購買每本星巴克飲料券贈送乙張好友分享券(贈品價值$120元),


 二本星巴克飲料券贈送兩張好友分享券,以此類推(好友分享券使用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本券為商品兌換券,面額價值為$100元,憑券提供優惠至2025年6月30日止,可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10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但兌換內容不包含加價升級與額外添加濃縮咖啡、佐料、糖漿、燕麥奶等客製化收費項目,且兌換之飲料品項亦不包含酒精飲料、罐裝飲料、瓶裝水及果汁。若點購超過110元以上飲料品項或加價升級、額外添加客製化收費項目等,於兌換時僅能以現金或隨行卡/星巴克APP支付差額。優惠期滿,本券僅能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00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兌換內容如上述條件。

2.本券兌換時,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3.本券僅限兌換一次,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恕無法更改或取消,亦無法退還。

4.本券無使用期限,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禁止轉售。

5.逾信託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6.本券發生汙損塗改,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恕無法使用、補發、退還。

7.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電話預訂與行動預點服務。

8.本券出售日等同發票開立日,且於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時不開立發票,若以現金支付差額除外。

9.本券如因毀損或變形,而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得請求交付商品或換發,如須換發請與發行人聯繫,換發費用為每張收取新台幣50元。

10. 返還價金程序:持券人請攜帶有效票券及原購買憑證至原銷售單位依該通路規定辦理退款手續;應返還金額為原購買組合總價扣除已使用票券及贈品後剩餘價值(已使用票券須扣除金額為原購買組合之平均單價)。發行人得收取手續費,該費用為應返還金額百分之三,其郵資與金融機構手續費另計。購買票券時如有獲贈贈品需一併退回原銷售單位,贈品需為全新完整未使用狀態,若贈品已使用無法返還,返還金額需扣除贈品價值(好友分享券120元、其他款式贈品價值依網站公告為準),如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金額為負項時,將無法提供退款。

11.本券無法使用門市如網頁所示 https://twtks.bz/starbucks/,其餘門市均可使用。

發行人: 大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8,610萬元
負責人:林志達
統一編號:28822837
電話:(02)2503-0077 諮詢分機:999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01號3樓

本券發行之金額,已存入本券發行人公司於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謂專用,係指供本券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本券信託期間自發行日起一年兩個月,該信託之受益人為本券發行人而非消費者或商品服務憑證持有人。禮券信託查驗請至https://www.cathaybk.com.tw/網站查詢。

服務提供者:悠旅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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